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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会制度

    1. 本企业工会实行集体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,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,主持工会的日常的工作。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。
    2.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(代表)会议。审议和通过工会工作报告、财务、经审工作报告,讨论决定工会的有关重大事项。
    3. 不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,研究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,制定一个时期的工作工作计划,落实各项工作任务,讨论决定工会的有关事项。
    4. 每季不少于一次向企业党组织汇报工会工作,及时向企业党组织企业行政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,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。
    5. 加强与职工的联系,及时掌握职工思想状况,关心他们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,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    6. 建立建全工会活动制度,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活动,调节职工的生产积极性,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
    工会工作职责

    1.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和责任感。
    2. 支持企业搞好生产和经营制度,教育职工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,促进企业发展;
    3. 帮助、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对劳动合同的订立,履行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及续延情况进行监督;
    4. 改选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职能,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;
    5. 督促企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,建立建全劳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,完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,确保职工劳动安全卫生。
    6. 密切联系职工,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,关心职工生活,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,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,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。

    工会权利

    1. 工会有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、休假、保险福利、劳动安全卫生以及职业培训等重大事项签订集体合同。
    2. 企业处分职工,工会认为不适当的,有权提出意见。
    3.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,强令职工冒险作业,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,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;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,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,并同时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。
    4. 参与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,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。
    5. 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,或者无视职工正当理由,违背职工意愿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的有权提出意见,并与企业协商解决。

    工会工作任务

    1. 建立平等协商、集体合同、劳动争议调解、劳动保障和劳动保护监督等各项制度,发送职工劳动备件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。
    2. 开展建设企业文化和“双爱双评”活动,加强对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技术培训,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人阶级意识,增强企业的凝聚力。
    3.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,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,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共谋企业发展。
    4. 开展互助互济活动,关心职工生活,做好劳动保险工作,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。
    5. 开展各种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的文娱、体育活动,活跃职工文化生活。
    6. 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
    积极开展向党组织推荐优秀职工工作为入党对象工作,为党组织输送入党积极分子。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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